中国登山协会攀冰运动赛事办赛指南(2021年版)

2021-10-27
来源:中国登山协会

中国登山协会攀冰运动赛事办赛指南

20219月)


为落实“深化简政放权,放管结合,优化服务”的精神,促进攀冰运动的健康发展,规范攀冰运动赛事的组织,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》以及本运动项目赛事特点及要求,制定本指南。

一、 办赛基本条件   

(一) 攀冰运动赛事申办和审批

按照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第25号令)(附录1)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二) 组织条件

1. 符合国家、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;

2.主办方或承办方应成立赛事组委会,建立体育、公安、卫生等多部门联合“一站式”服务机制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,落实医疗、卫生、食品、交通、安全保卫、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;

3.具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经费。

(三) 技术条件

1.专业技术人员

主办方或承办方应根据《攀冰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(试行)》(2021年)(附录2)做好各级裁判员的选派和监督管理工作。裁判员应持证上岗,按照操作规范和安全规范组织赛事。在赛事中,通过工作会、技术会、总结会等形式不断总结裁判工作。比赛结束后,由技术代表、裁判长提交赛事报告,对比赛的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、评估和记录。

2.场地器材

(1)场地

建造要求:人工干攀场地需符合国际岩壁的适用标准(EN12572-1;EN12572-2)和我国的《GB 19079.4-2014》(附录3)相关要求和标准;自然攀冰场地须符合《GB 19079.29—2013》(附录4)。

办赛场地要求:参照国际登山联合(UIAA)的相关标准和要求。

2)主要装备器材

赛事中使用的所有技术装备必须满足相关的EN标准或同等国际标准(“适用标准”),必须有UIAA或CE检测机构的安全认证或同等机构的国际安全认证。

3.支点造型

需符合国际登山联合UIAA)认证支点标准。

4.计时计分系统

国际登山联合会(UIAA)认证的攀冰赛事计时计分系统。

二、 攀冰运动赛事等级

攀冰比赛分为ABC、D四个类别等级,具体为

(一)A类比赛:国际比赛。由国际登山联合会认可的世界攀冰锦标赛、世界青年攀冰锦标赛、世界杯攀冰赛、亚洲攀冰锦标赛、亚洲青年攀冰锦标赛和亚洲杯,国际攀冰邀请赛等;

(二)B类比赛:全国性比赛。由中国登山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攀冰比赛,包括全国攀冰锦标赛、全国青年攀冰锦标赛、中国攀冰分站赛和中国攀冰系列赛等。

(三)C类比赛:地方性比赛。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组织的本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地方性组织的攀冰锦标赛、青年锦标赛等;由各行业体协组织的本行业范围的攀冰比赛。此类赛事须向中国登山协会备案,并接受中国登山协会监督和指导。

(四)D类比赛:商业性比赛。由社会机构、团体、企业等组织的群众性和商业性攀冰比赛。此类赛事须向中国登山协会备案,并接受中国登山协会监督和指导。

三、 攀冰运动赛事竞赛规则

    国际性比赛按照国际登山联合会(UIAA)的《国际攀冰竞赛规则)》(附录5)执行;全国性比赛由中国登山协会参照《国际攀冰竞赛规则》执行;省(区、市)举办的攀冰赛事以及群众性和商业性攀冰赛事可参照上述规则执行。

四、 办赛基本程序及要求

根据举办的攀冰赛事类别等级不同,办赛程序略有不同,其基本程序及要求一般为:

(一) 达成合作意向

商谈合作事宜,签订合作意向书。

(二) 赛事审批和报备

A类赛事申请方需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登山协会提出申请(提前8个月),由中国登山协会向国际登山联合会申请,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;B类赛事需向中国登山协会申请(提前6个月);C类和D类赛事需向中国登山协会报备(提前1个月),并由中国登山协会选派技术代表给予赛事技术指导。

(三) 初步考察评估

提前3个月,中国登山协会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考察,对办赛的基本条件进行评估,做评估报告,并拟定办赛方案。

(四) 谈判及确定协议

考虑相关单位组织条件、收益回报和其他特殊事项处理意见等因素,双方或多方通过谈判明确相关单位职责、权利和义务,并签订办赛协议。

(五) 成立组委会和竞赛委员会

   成立组委会,设立办公室和各赛事保障部门,制定赛事组织方案、赛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、赛事安保方案、赛事转播方案等;成立竞委会,组建裁判员委员会、仲裁委员会,确定技术代表、仲裁、裁判长、各岗位裁判员等技术官员。

          (六) 准备场地和比赛器材

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,承办方(主办方可协助)准备满足办赛需求的场地器材和配套设施设备,并对场地进行规划布置和设计。

(七) 制定并发布竞赛规程和日程

竞赛规程中应明确比赛时间、比赛项目、参赛人员资格、参加办法、比赛方法、录取名次、奖励办法等技术信息;还应明确报名报到、技术官员选派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、食宿交通、保险等赛事保障信息。攀冰赛事比赛时间一般为2-3天,具体应根据比赛项目、参赛人数、比赛形式来确定,制定具体日程时应避免同一天难度赛举行多于两轮的比赛(速度赛除外)。

(八) 发布通知,组织报名

发布赛事通知,组织参赛对象报名。通知赛事技术官员做好赛事各项执裁准备工作。

(九) 对赛事做风险评估,做相关预案

根据赛事类别等级和特点,分析赛事存在的风险点,制定赛事工作预案、防疫预案及安全应急预案。

(十) 报到,做赛前准备

组织技术官员和参赛人员报到。一般地,定线员于比赛前5天抵达场地,开展线路设定工作;技术代表和裁判长于比赛前2-3天抵达赛区,并对赛区的场地规划布置、运行流线、装备器材、配套设施设备、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准备工作进行检查;仲裁和其他裁判员于赛前1天抵达赛区。参赛人员一般于赛前1天抵达赛区,并报到和报项确认。

(十一) 召开相关会议

召开技术会议、工作会议、媒体通报会等,进一步明确赛事相关技术信息和保障信息,并对外发布。

(十二) 开幕式和颁奖仪式

攀冰赛事开幕式一般包括介绍领导嘉宾、升国旗唱国歌、致欢迎辞、领导讲话、运动员宣誓、裁判员宣誓、宣布开幕等环节;攀冰赛事按照奥运颁奖模式组织颁奖仪式。开幕式和颁奖仪式具体由组委会相关部门牵头制定方案并实施。

(十三) 组织比赛

赛事技术官员与组委会各保障部门协同工作,确保赛事安全、有序运行。

(十四) 赛后总结

比赛结束后,由技术代表、裁判长提交赛事报告,对比赛的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、评估和记录,并将赛事秩序册、成绩册、相关报告等材料整理归档。

五、 攀冰运动赛事服务事项

(一)专业技术人员选派

主办方或承办方应按照中国登山协会《攀冰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(试行)》(2021年)的规定选派和监督管理赛事的裁判员和定线员。

(二)场地器材检查

1.场地建造

主办方或承办方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不同级别赛事需要,按照相关标准设计建造岩壁和冰壁。赛前,由赛事技术代表或裁判长检查。根据赛事类别等级不同,场地建造要求不同。一般地:

(1)速度赛:参照《GB 19079.29—2013》和《国际登山联合会攀冰组织手册》场地建设标准执行

(2)难度赛:参照《EN12572-1;EN12572-2》,《GB 19079.4-2014》国际登山联合会攀冰组织手册》干攀场地建造标准执行

3)其他:参照国际登山联合会建造标准执行如热身墙、地垫等。

2.场地规划和布置

主办方或承办方应根据赛事需要,对赛事场地进行规划和布置并做赛事运行流线设计。由赛事技术代表或裁判长进行检查确认。一般地,攀冰场地包括以下区域:

(1)观众区

包括一般观众区和VIP观众席。

(2)比赛区

按照国际登山联合会攀冰比赛区域设置要求,设置比赛区,比赛区主要包含:A.干攀墙或冰壁;B.隔离区(热身墙、热身区、休息区、过渡区、医疗区);C.裁判区;D.领队和教练区;E.运动员观赛区;F.媒体区(摄影走廊、摄影台、混合区);G.技术席(成绩处理、计时计分和解说播报区);H.申诉和仲裁区;I.大屏、音响及灯光控制区;J.转换区及官方信息发布栏。

(3)其他配套功能室

技术装备室,网络直播室,新闻媒体室,反兴奋剂检查室,医疗室。

3.器材检查

由赛事技术代表或裁判长按照相关标准检查装备器材和支点造型,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满足办赛要求。一般地:

(1)装备器材

根据比赛需求,装备按照比赛数量的1.5准备。如动力绳10.2mm静力绳10.5mm、头盔、快挂、主锁、保护器、扁带、冰锥

(2)支点造型

可满足比赛和训练需求的各类不同规格的支点和造型,数量充足,形状多样,至少3个品牌,需有一定数量的国际支点和造型,强度符合安全标准。

(三)计时计分系统

由国际登山联合会(UIAA)认证的设备提供商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,由赛事技术代表或裁判长检查设备及服务的有效性。

(四)反兴奋剂检查

主办方或承办方应安排赛事反兴奋剂检查,遵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有关规定执行。

六、 攀冰运动赛事保障事项

(一)建立赛事保障协同机制

赛事组委会应设立保障赛事运行的医疗、卫生、食品、交通、安保、气象等相关工作部门,形成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,制定并实施办赛工作方案。

(二)制定并实施相关处置预案

对赛事进行风险评估,制定并实施赛事安保方案、安全应急预案、赛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、赛事工作预案。

(三)购买保险

赛事组织者应为比赛购买赛事组织责任险,并要求参赛者购买攀冰相关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。

七、 赛事相关责任和义务

赛事组织机构一般包括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,各方应具备的组织条件、责任和义务应通过协议作出具体约定。一般地:

(一) 主办单位

指发起举办攀冰赛事的组织或个人。国际登山联合会或中国登山协会一般作为攀冰赛事的主办方,组织国际性或全国性攀冰赛事。地方各级政府、体育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,一般作为攀冰赛事的主办方,组织区域性攀冰赛事。

(二) 承办单位

指具体负责筹备、实施攀冰赛事的组织或个人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,一般作为攀冰赛事的承办方,承担赛事活动场地、设施、人员、物资、安全等保障职责。

(三) 协办单位

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或者物质及人力支持、协助举办攀冰赛事的组织或个人。

八、 本指南解释归中国登山协会。

九、 本指南自 日起执行

十、 附录

1.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;

2.《攀冰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(试行)》(2021年);

3.GB 19079.4-2014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4部分:攀岩场所》

4.《GB 19079.29 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9部分 攀冰场所

5.《国际攀冰竞赛规则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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